填表说明
一、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并下载打印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承诺书》,在承诺书上签字后上传至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。
二、本申报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、逐项认真填写,不要漏填、错填,表达要清晰、准确。
三、项目主办单位为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的单位,承办单位为实际执行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的单位,二者可为同一单位。
四、学分授予按3小时授予1学分,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。教学时长为实际授课时间,不包括报到、撤离、开班仪式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。
五、填写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,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(与单位公章一致)。主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请如实准确填写。
六、申报项目拟招收人数应提前做好计划,项目举办时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招收人数,为确保质量,培训班、研修班等面授项目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00人以内,外省学员和基层学员的占比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%。申报项目的名称、内容、教学时数及授课教师不可任意更改。
七、申报单位要保证项目执行率,避免出现重立项轻举办的情况,项目执行率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。